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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支持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2-04-12 文章来源: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2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22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全省文化旅游领域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全省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经部门审核,厅党组同意,现对2021年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支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运行监测处反映。

  公示期:2022年3月14日—3月18日

  联系人:符海峰,0851-86829968

  电子邮箱:wltyxjcc@126.com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二期N1栋527室

   

  附件:2021年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拟激励支持名单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2021年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拟激励支持名单

  

  类别

  拟激励名单

  激励方式

  市州方阵

  贵阳市、黔南州、遵义市

  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一次性资金奖励200万元。

  县域第一方阵

  兴义市、南明区、花溪区、云岩区、荔波县

  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一次性资金奖励50万元。

  县域第二方阵

  龙里县、平塘县、福泉市、普定县、长顺县、播州区、瓮安县、平坝区、紫云县、桐梓县

  备注:激励方式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全省文化旅游领域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方案》执行,奖励经费严格按照《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用。

   

  


原文链接:https://whhly.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3/t20220315_72988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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