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省2021年第四季度旅游投诉情况公告如下:
一、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全省共接到涉旅投诉304件。
福建省12315旅游投诉服务平台共登记涉旅投诉78件,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共登记涉旅投诉0件,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其他渠道共登记涉旅投诉226件。
其中,全省各级旅游投诉受理部门共登记涉旅投诉303件,正式受理301件,不予受理2件。相关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部门共登记旅游投诉1件。
二、受理投诉地区分布
在正式受理的301件旅游投诉中,福州38件,厦门201件,漳州1件,泉州15件,三明2件,南平16件,龙岩28件。
三、被投诉对象情况
在正式受理的301件旅游投诉中,投诉旅行社209件,占受理件数的69.4%;投诉导游1件,占比0.3%;投诉景点43件,占比14.3%;投诉饭店28件,占比9.3%;投诉在线企业2件,占比0.7%;其他投诉18件,占比6%。
四、投诉主要问题
在正式受理的301件旅游投诉中,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旅行社的投诉。主要反映旅行社组织低价游;对旅行社服务质量不满意;擅自增加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对购买的商品不满意要求退货退款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对景区的投诉。主要反映景区现场活动与宣传不符;景区公示信息不明显以及景区入园和退票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三)对酒店的投诉。主要反映酒店房间卫生问题;酒店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未及时退还押金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四)对在线旅游经营者的投诉。主要反映游客在互联网上订购的旅游产品,没有使用电子合同,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五、三大旅游市场投诉情况
在正式受理的301件旅游投诉中,受理国内游投诉300件,占受理件数的99.7%;受理出境游投诉1件,占受理件数的0.3%。
六、结案赔偿情况
在正式受理的301件旅游投诉中,已结案300件,结案率99.7%,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24597元。其中福建省12315旅游投诉服务平台已结案 69件,结案率为98.6%,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41410元;符合快处条件的旅游投诉55件,7天内结案率100%,未发生需“先行赔付”及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投诉赔偿案件。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心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