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出台《泸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省内首部文旅发展促进地方性法规。
《条例》包含总则、规划建设、开发培育、服务保障、监督管理、附则6个方面共33条措施,明确了文游发展规划、资源开发、要素保障、应急管理等具体规范,重点强调将文化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文旅发展应当彰显泸州历史地域文化特色,鼓励和支持依托泸州重要红色文化资源、特色历史文化遗产、夜间消费场景要素等发展旅游新业态、新模式。
《条例》的出台,将从立法层面推动解决文旅融合发展中配套政策不足、文旅资源开发不足等阻点问题,为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政策保障提供法律支持,推动泸州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旅游强市。(泸州市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