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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4-03-10 文章来源: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兵团文物保护工作,切实把兵团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经兵团同意,现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索伦古城遗址等 37 处兵团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持续改善兵团文物保护状况,全面提升兵团文物保护能力,深入挖掘兵团文物特别是红色资源蕴含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不断提升兵团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把兵团建设得更强大更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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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tgl.xjbt.gov.cn/c/2024-03-07/83270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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