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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指导案例

时间:2023-10-30 文章来源: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发挥指导案例的普法作用,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现公布如下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指导案例:

  1、案情:连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组织赴五台山一日游。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予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案情:刘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组织旅游者参加重庆五日游。

  处理: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3.案情:张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通过微信组织53名游客,进行一日游活动。

  处理:祁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请广大旅游者在旅游消费时,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审慎甄别旅游产品,理性选择旅游服务,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12345对违法违规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举报监督。


原文链接:http://wlt.shanxi.gov.cn/zwgk/fzjs/fzjs1/202306/t20230619_87742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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