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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广西旅游休闲街区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30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1〕82号)文件精神,提升广西旅游休闲街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广西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广西旅游休闲街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背景

  打造旅游休闲街区是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满足大众旅游多层次需求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发力点之一。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2021年,广西评选了首批广西旅游休闲街区,对当地文化和旅游发展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旅游休闲街区评定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区旅游休闲街区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法》。

  二、《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旅游休闲街区验收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办法》。

  三、《办法》框架内容

  《办法》分为四章,即总则、申报和认定、管理与惩罚、附则。

  (一)总则

  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和依据、旅游休闲街区含义、《办法》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等内容。

  申报和认定

  规定了广西旅游休闲街区的申报要求、认定流程等内容。

  (三)管理与惩罚

  明确了广西旅游休闲街区管理职责、复核办法等内容。

  (四)附则

  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及实施时间。

  四、《办法》组织实施

  《办法》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并组织实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政策--附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旅游 休闲街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文旅发〔2022〕63号)


原文链接:http://wlt.gxzf.gov.cn/zwgk/zcjd/t119610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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