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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津南区博涵得力文具用品店(唐某)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处罚

时间:2022-04-12 文章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当事人信息当事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博涵得力文具用品店(唐某)
当事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2MA07G6YF6R
案由信息案由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
违则条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则条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决定信息决定书文号(津)文综罚字〔2021〕F-000191号
决定日期2021年12月23日
决定类型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执法主体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hly.tj.gov.cn/ZWGKYXXGK1640/ZFXXGK5456_1/FDZDGKNR5153/XZCFQZ2163/202203/t20220323_5838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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