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示范镇(街)创建工作的通知》(津文旅办〔2020〕15号)的要求,依据《天津市全域旅游示范区、示范镇(街)验收细则(试行)》,经各区自愿申报,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开展评定,以下11家单位达到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示范镇(街)验收要求,拟认定为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示范镇(街),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1、西青区
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级全域旅游示范镇(街):
1、西青区杨柳青镇
2、蓟州区下营镇
3、东丽区东丽湖街道
4、蓟州区官庄镇
5、河西区越秀路街道
6、西青区中北镇
7、津南区小站镇
8、红桥区三条石街道
9、宝坻区黄庄镇
公示期5天(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形式提出意见,
电话:022-83602700。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