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复泰文保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变更的批复
时间:2022-04-12 文章来源: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关于沈阳复泰文保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变更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2〕1号
沈阳复泰文保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变更单位地址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你司单位地址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二街18-23号(1-6-3)”变更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69”。变更后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副本)需重新制作,领取时间请等待通知。
此复。
辽宁省文物局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whly.ln.gov.cn/zwgk/tzgg/202202/t20220223_4517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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